育英 发表于 2018-11-29 08:55:05

在美国如何免去冗长的遗嘱认证/杨育英

                                                         在美国如何免去冗长的遗嘱认证                                                                      文/杨育英
    近年来对于在美国处理遗产一直有个疑问:如果有天万一我们不幸遭逢意外身亡,独子将如何处理留下给他的遗产,是否应该先办妥生前信托(Living Trust),以避免带给儿子在处理遗产上的麻烦和困扰?而办理生前信托的优缺点和费用又如何呢?我们也不甚清楚详情和答案。    最近圣地牙哥有家法律事务所举办生前信托免费说明演讲会,我和先生想何不趁此机会去听个明白,于是马上报名参加。到了演讲会那日我们准时前往,听完说明会后,发现果然台美在处理遗产大不相同。
    2010年家父在台湾过世,遗产完全由我们家属经手处理,例如先拿到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再到户政事务所办理除户并缴回父亲的身分证件,这时父亲的财产被冻结,待领到除户证明,接着我们将父亲名下的房产请代书办理过户,也请代书协助将父亲所持有的股票及银行存款填上申请报税表格,然后再到国税局办理缴税手续,等缴完遗产税即刻拿到完税证明,这时候父亲的遗产就顺理成章的让所有继承人有权自行处理和分配,此事总共花了三个月,费用约1000美元。    这次参加的生前信托说明会,主讲人是位专业律师,人既幽默又亲切,听众透过他生动的说明和举实际案例,虽然费时一个半小时,但大家听完后对于生前信托即有了较清楚的概念。其中最重要的资讯就是,如果在美国拥有资产却未有遗嘱(Will)和生前信托,如果夫妇或单身者不幸去世,这时遗产如超过15万美元以上,就会由遗嘱认证法庭(Probate court)出面接手处理,最后由法官决定由谁来管理留下的遗产和未成年的监护人(如有未成年者)。法庭并决定最后谁将获得留下的财物,此过程不但费时又耗钱,案例平均约需两年才完成裁定。另外遗嘱的认证费用,例如遗产价值50万元(非净资产不能扣除债务),基本收费额为2万6000元,而且尚需另外支付处理出售资产(例如房税和各项费用支出及准备文件)和诉讼等其它费用。    说明会后,正好看到世界日报报导,2016年有位华裔中医师韩伟东(57岁)全家三口遭到灭门,此凶案直等到2018年初,法院终于裁定完成遗产分配,到6月才完成所有的分配发放。此案之所以耗时两年多,就是因为韩氏夫妇生前没有留下任何有关于身后遗产分配的规画,也没有办理生前信托,因此在突然发生变故后,许多程序需要通过法院的认证。另外遗产继承人因为都在中国,导致处理的时间也特别冗长,最终裁定他在中国的姪女为合法继承人,而韩妻的合法继承人,则是她在中国大陆的母亲。另外韩中医的豪宅已在2017年3月售出完成过户,该房产经过法院拍卖程序,市场价格本该在250万元以上,但最终仅以183.5万元廉价售出。因为此案必须介入包括资产管理人、财务管理人以及律师等,所以遗产中很大的一部分,全用在给付这些必要的劳务费用,以及还清一些债务。    老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韩伟东案简直是个活生生的教材,也真实的印证了给我们上课律师在课中再三强调的重点,就是提早设立生前信托以避免花冤枉大钱做认证。在认证时遗产遭到冻结,不但花钱而且费时。   在美国多数人最大的资产是自住屋,于是心想,不如将房产权状加上子女的名字,就可避免将来遗嘱认证的麻烦,但是缺点有一、如赠品价值超过1万5000元,就会被国税局征收赠与税;二、如果子女结婚后夫妻不睦诉请离婚,子女的配偶有权要求分配房产,这样反而因小失大「赔了夫人又折兵」。至于自己的退休帐户因已指定好受益人(beneficiary)所以就不须另外认证了。    生前信托是遗产规画非常重要的一环,在美国想要避免死后遗产进入法律认证(Probate)的冗长手续,就应该设立生前信托。即使以后设立人丧失自理能力,生前信托亦能保证资产管理会确实依照设立者之前的意愿进行。设立者可自行担任受托人,也可指定他人担任。假使设立者丧失能力或者无意自理信托,亦可指定受托人为承担管理信托基金。在设立者去世后,受托人(类似遗嘱执行人)会清点您的资产、清偿债务、索款及缴纳税款,并依照信托的指示分配资产。生前信托与遗嘱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生前信托无需在法院监督下执行,更无需经过法院许可。而且如果遗产经过法律认证,则名下所有财产全数登入政府资料库成为公开的记录。    此外,律师也提醒,年纪大了亦可先考虑签好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好让亲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务,例如一位老者得了老年失智,他因在发病初期未签好授权书,到病重时,子女亦无权为他处理任何支出或支票住来。另外,如得重症前也先签好「提前发现医疗保健指令」(advance health care directive),指定好谁是你的保护者(Conservator),不然等你丧失自主能力,即可能进入昂贵及费时的公家保护者系统。像我的护士朋友常有许多癌症病人,在治疗前需打电话通知公家派给病人的保护者,因护士须事先得到此人的口头同意,朋友说因病人太多,保护者常张冠李戴,根本搞不清病人谁是谁。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遗嘱认证的演讲实在不错,获益良多,我们打听了几家办理生前信托的律师事务所,平均收费约2000元左右。给我们上课这家收费为如果夫妇俩是2400元,单身是1750元,但每多一户房产要放入自己所设的生前信托内,须再付295元财产转移手续费。

鲁宏 发表于 2019-4-27 12:48:33

拜读学习,致敬祝福!

admin 发表于 2019-5-1 16:17:42

生活中的葵花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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