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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六块钱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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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戒
时间:
2016-10-3 20:52
标题:
六块钱这事
六块钱就和一块钱一样,买不了一包香烟,吃不了一顿饱饭,就连买一瓶水也喝不出什么味来,但这六块钱却让我思考了一个小时有余,在此我认为很有必要记下来。
六块钱在一个小时之前还不是我的,后来我出去吃饭再赶回来,然后出了电梯门往地上一看,六块钱就是我的了。对,捡的。我有一个习惯,总是拿手摸着脸低头走路,于是就一眼看见了这六块钱。一共两张,一张五块,一张一块,当时的姿势是一块的松垮垮地抱着五块的蜷缩在电梯门口。我刚出电梯一眼就看见了,下意识是想要捡起,但就在要捡起来的那一瞬间我想到了电梯里还有一个人,我是九楼,他要去十楼,于是我又几乎下意识的装作没看见,用脚将六块钱轻轻踢开了。然后就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弯腰将钱捡了起来,顺势回头看了看,没人。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我在回到寝室将捡钱那一瞬间的思考能力、动作、神情,经过来来回回的想过之后,突然很佩服自己。当时思绪清晰无缝,大脑运转速度过光速,连续的一串动作犹如飞鹰扑兔。可见钱对人诱惑之大,还极大的开发了人类的潜能,尤其是像捡这样的方式得到钱。
就在出电梯三十秒之后,我的手上有了六块钱,虽然几十秒以前它还不是我的,但我确信我现在已经可以随意地支配它,小时候我对我姐耍赖的时候经常说这么一句话:捡的等于买的。但六块钱呢,真的做不了什么,即使我现在连明天的饭钱都没着落了。我的第一想法是买烟,但一包烟的价格是十块。第二想法是吃饭,但一顿饭的价格是十二块。想到这里我就兴趣索然了,六块钱什么都做不了,不如不捡。当然我可以用来买包零食嚼嚼,但我不吃零食,喝水也喜欢喝大桶得矿泉水,我桌子上已经有一桶了,再买一桶就是浪费。最后我想还是用来吃早餐吧,包子的价格是一块,豆浆的价格是一块五,六块钱足够我吃一顿丰盛的早餐了。
只是六块钱这事到这还没有结束,我在对它做了一切支配的臆想之后,想到了上交。六块钱这事也就是在这难住了我,我在想我究竟要不要上交。从小我所接受的教育就是告诉我捡到的东西要交还给失主,没办法交还的要上交给管理员,让其代为寻找失主。但说真的我不想上交,虽说六块钱的确不是个事吧,我吃不吃早餐也五所谓吧,但它终究是钱。钱,无论是从它真实的肉体还是”钱”这个字上,都不言而喻的体现了它的价值,这是一种完全不需要其它补充说明和第三方物体形容就可以知道的很清楚很清楚的价值。
我为此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六块钱呢,不是个事,估计失主丢了就丢了,眼睛都不眨,大脑都不停一下。甚至于人家管理员看钱少登记都懒得登记,这样的情况我以前也是遇到过的。我记得当时那个老师是叫我直接拿去花了,只是我至今也没想明白,他不是经常教导我要拾金不昧吗?当然,我这里不是怪我的老师,毕竟我当时还是挺高兴的,跑小卖部的时候都是一跳一跳的。所以我想这次就不上交了吧,就等下次捡到的钱面值更大了再交,我想到这心里就安宁了,但我又转念一想,下次我真的回上交吗?如果捡到了面值更大的钱,我真的会上交吗?怎么样钱的面值才算大呢,钱不都是钱吗,上交不都是上交吗?这从本质上来说有什么区别?这就等于杀人一样,无论好人还是坏人,那不都是人,不都是一条生命吗?当然,关于杀好人和坏人是不是杀人这个问题还得从多方面讨论,不过我感觉这六块也是一样。
最后我打开电脑写下了这篇文字,那六块钱呢,还躺在我的桌子上,姿势和捡来的时候一样,一块钱松垮垮地抱着五块钱,蜷缩着。
作者:
花如草草非花
时间:
2016-10-4 18:34
六块钱对现在的很多人来说确实不算什么,但作者却以捡到的六块钱来叙事说理,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以小见大”的深思!作者叙事顺畅,说理合情,很有生活情趣的好文章!稍有遗憾的是文中有个别错别字。问好作者!
作者:
烟火中的佛
时间:
2016-10-6 02:36
文者无心,文者有心,以小言大,文者有心,赞,做个有心的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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