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松风山月 于 2017-7-1 07:09 编辑
首先,我没有给吴伯萧老先生写过信。那大概是1981秋,我在本县一所重点初级中学任教,教初二语文课。那年头什么都开始尝试着改革,就连多少年的汉语语法体系也改头换面了。“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很清楚。”有几个教育大家们,偏偏就把“定状补”的语法称谓为“形容和限制”等。当时有一个语法名称叫“词义的范围和大小”,正巧吴伯萧先生的作品《菜园小记》选入了语文课本。先生的文章从思想内容到艺术感染力都无可厚非,堪称范文佳作,可学生们就对先生文中引用的一句谚语向我发问。这谚语是:“头伏萝卜,二伏菜”。学生说,从“词义的范围和大小”来看,这句话说不通,没法解释。萝卜是菜的一种,头伏种菜,二伏也种菜,不是范围上混淆或重复了吗?很明显,我无法给学生们答复。因课本所选文章,均是大家名作,我等晚辈不可造次。于是就冒昧给《人民教育》杂志社发信求解,杂志社编辑们也不便(猜是这样)作答,把我的信转给了吴老先生本人。 那年11月初的一天下课间隙,邮递员送来了一封信,我未拆先看封皮地址:北京沙滩吴缄。心想,我北京无亲无友,谁来的信?把原给《人民教育》编辑部写信一事,早忘到九霄云外了,以为芸芸出生牛犊,写信必石沉大海无疑。等急忙拆开一看,先生那蝇头小字,密密麻麻地写满一笺。说实话,限于水平,对先生那娴雅隽秀又潇洒飘逸的字迹,有的还一时读不出来呢。认真研读先生的答复,敬仰之情油然而生,遗憾之意遂潜心底。敬仰先生不惜枉自委屈,为无名作复,治学严谨不怠,叫后生感触颇多,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小有遗憾,先生以为,文章被选入课本二十年,从未有订正谚语之说。本想等认真查证之后,再就教于先生,不道,先生竟与82年8月仙世了,而这才真正是我一生最大的遗憾啊! 斯人已去,睹物思人,感慨万千。复信原文: XXX老师: 由《人民教育》转来八月二十四日手书,立即作复已迟两月又廿天。 你对《菜园小记》里引用的一句谚语提出意见,非常感谢!谚语的确是“老农根据节令总结出来的经验”。地区不同也可能说法有出入。你的“我们这里”是指河南密县么?我到过洛阳、开封、郑州、信阳,在遂平住过一个半月,问题没提出来,在那些地方不可能为一句谚语进行专题调查。我根据的是山东、陕北和一般地区的情况,里边有我自己种菜的实践。北京的说法也一样,写信的这时候,就有一位北京同志在旁证明说:“‘头伏萝卜,二伏菜’没有错,下边还有一句‘三伏种芥菜’”。 你从事过劳动么?从你表列的“菜”的概念看,仿佛还不是很合科学。”“鲜菜”指什么呢?应当是各种新下来的、新上市的蔬菜的通称吧。你既然把“鲜菜→萝卜→芥菜→白菜→茄子”都列为菜,为什么不可以把“二伏菜”的“菜”理解为“芥菜”“白菜”之“菜”呢?拒“菜”而用“芥”本质区别在哪里? 教学工作最好不要在“条櫈”、“板櫈”,“葱花”、“葱丝”上下太多功夫,也不要以一个地方的谚语为准,一定去改遍用于更多地方的谚语。 选《菜园小记》的课本已使用了整廿年,编辑部还没有转来过有关谚语订正的意见。“菜”字我不想冒然改为“芥”字。至于这个字不改会不会影响作为“范文”选入课本,我自己毫无发言权,我也从未涉想把拙作列为“范文”。 谢谢你的指教,即致 敬礼! 吴伯萧 一九八一年十月六日 农家出身的我读过复信,有几点感触:一是为了弄清“词义的范围和大小”而求教于《人民教育》杂志编辑部,而非发难于吴老先生;二是没有去订正谚语的本意;三是解难质疑就是教学工作的本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