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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散文] 当军纪遇上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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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5 22:3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当军纪遇上了法律》
我时常都会想起文昭和余开,他们俩是我曾经下基层去边远地区实习时看守过的两个士兵,不知道如今他们在监狱里过得怎么样了呢?
但在当时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的结局竟然会成为现在这样。
这是一桩由于偷打野生动物而引发的案件。文昭入伍七年,余开入伍八年,根据他们向我的描述,我已大致清楚事情的经过:在八一节前夕,这两名战士所在部队的连长和地方来队慰问的祁老板一起吃饭喝酒,经过两人之间的商量,队长便决定派中队里会打狙击枪的两名士官文昭和余开跟着祁老板去偷偷打猎。这两名战士均不是很愿意干这事,但迫于上级的命令要求,在第二天早上,便忐忑不安地拿着枪跟着祁老板走了。到了野外不久,他们便很容易地发现不远处便有一只黄羊,祁老板立马叫他俩赶紧去打,“啪啪啪啪”几声枪响之后,黄羊应声倒地,可就在这时候,祁老板发现周边附近居民报了警,于是他们吓得立马上车往回开,可车没开多久,它们就被当地居民的卡车被堵住了出路。不久,公安局就来人把他们带到派出所了。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瞄准开枪的那只“羊”并不是一只羊,而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直到这时,他们才意识闯了大祸了。
当时我在那边时,他们只是被部队暂时看押管理,后来我离开的那一天,他们才被移交到地方看守所立案调查。由于他们文化水平不是很高,所以他们的妻子便委托我帮忙给他们写申诉书,因为当时完全知道这件事的人并不多,我一个跟这事没一点关系的过客也被当做一根病急乱投医的稻草。我在他们的申诉书里以他们的口吻这样写道:“这件事情我不敢说一句假话,因为我深知这件事对我个人的影响,所以我希望各位审判者们能从一个“军人”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因为我陷入一个极大的矛盾:倘若我不开枪,我便违抗了上级的命令;倘若我开枪,便是犯了法。我真不知道自己如何避免这一行为。如果不是我去开枪,那这件事能避免吗??显然是不能的,因为队长还会叫别人顶替我的位置。”
但他们终究还是被判了两年刑,我是到了今年下半年才知道这个消息。这时候他们已经被作为案例典型被张贴到法律宣传报上,这真的让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为好。
这是一个十分充满矛盾的案件,给我非常大的震撼和反思。不仅仅是会让我深思法律和部队条令的残酷、人生祸福的无法预知和人对于现实无法改变的无力等等这些宏观方面的理念,更多的是作为一个人对这件事所察觉到的荒诞和无力。
其实文昭和余开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他们只是在做一个士兵正常做的事情而已,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他们是完全服从部队领导的命令而开枪(部队条令条例里军人是不能违抗上级命令的)。可结果是地方法律会因开枪杀死国家一级保护物给他们判刑,虽然他们是无辜的,他们开枪并没有任何意图,仅仅是不敢违抗上级命令。
后来我查了一些法律法规,来验证我的想法:
1、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六十三条:部属对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首长。如果认为命令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以提出建议,但在首长未改变命令时,仍须坚决执行。执行中如果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原命令确实无法继续执行而又来不及或者无法请示报告时,应当根据首长总的意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机断行事,坚决完成任务,事后迅速向首长报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此点可证他们二人并不是犯罪)
3、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此点可证祁老板和连长理应被按罪处罚,虽然不是他们开的枪)
4、刑法四百二十七条 滥用职权,指使部署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证明他们二人不是真正的罪犯,罪魁祸首是连长)
虽然最后那个连长也被判了三年刑,但我始终觉得这两名战士是真心冤。
其中文昭与她妻子结婚刚半年,还有一年他就满八年兵役可以退伍回家了,这事情等于毁了他一切,我上次问了她妻子,他妻子到现在还不能见到他,可能会判上几年牢,这位年轻的妻子说自己一定一直会等待他的,让人听了想哭,真的。当初我和他在房间里,和他一起规划他的退伍生活,他讲了好多好多要从先和他妻子从一个彩票站干起,回家努力赚钱,构建了很多普通人的梦,但被判了刑,所有的梦都烟消云散了。在和他相处时我还写了一首诗给他为了给他鼓励;
另外一个余开本来今年12月份就退伍了,现在应该开开心心地在家里搂着自己家里的未婚妻,接手他父亲的生意,他刚跟她未婚妻领结婚证不久,还没来得及举办婚礼,就被困在监狱里了,更令人愤怒的是他一直在拒绝接受那次任务。当初有一天她老婆过生日,我想方设法地把我不准备用的手机卡充上话费给他,他就偷偷用一个只能打电话发信息的老式手机天天趁着晚上哨兵打瞌睡时躲在被窝里与老婆发信息,安慰他老婆自己马上就能出去和她见面了。
在这件事上我帮的忙最后一点用都没有,这是多么无力啊。这件事让我思考很多事情,我一直无法忘记他们。这两个人都跟我一样大,93年的,职业也相同,却误入此等事件中,我和他们很能聊得来,虽然他们都是不怎么读书的,但都心肠很好。事情过去了,对于他们来说,现在只留下了两个破碎的家庭和两个破碎的梦……
我也是个军人,还有千千万万个和我一样职业的人,我时常在想,假如我们遇到这事,我们又能怎么样呢?我们敢去违抗命令吗,在我们压根不知道自己在犯法的时候。
                                                ----遮丑(20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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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6 06:33:58 | 只看该作者
品读欣赏,分享精彩。问好祝福冬安,期待更多佳作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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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9 08:18:20 | 只看该作者
欣赏好文。问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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