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文学社是接受本社所有成员指导监督的学术交流组织。 第二条 本文学社是所有文学爱好者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文学组织。以丰富社员的文化生活,提高社员文学写作、文字表达、文学欣赏能力为目的,以文会友增进团结,提高文学鉴赏水平为宗旨,开展活动遵循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 本文学社是一个合法的组织,所有文学社社员要维护本社的声誉。
第二章 宗旨与发展方向 第四条 文学社的正式注册名称是“远山文学社”。 第五条 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让你的文学爱好把这里作为起点。让你的优秀作品从这里登上文坛。让你的作家梦想在这里成为现实。第六条 本文学社的发展方向是“打造中国最干净、最纯粹的文学社团”。
第三章 活动方式与范围 第七条 文学社的活动方式: 一、 每月向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优先在本社期刊发表,择优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二、举办较大规模征文和赛事活动,举办较大规模的校内外社团交流活动。 三、 在社外为文学社期刊和各种活动联系赞助商。 四、 与跟文学社有文学方面交往和联络的社团保持交往和联系。第八条 文学社的活动范围。 五、 基本活动在网络上举行,积极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宣传发布,扩大影响力。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与权限 第九条 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实行复合部门制,创办常设部门:人事部,联络部,宣传部,编辑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十条 文学社负责人权限。社长:代表远山文学社,主持文学社全面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的各项工作,下管各组部。 组长和部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文学社分属机构权限人事部 —招募、培训和管理、干部任用、人员聘用、晋升、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才招聘、活动人员安排。联络部 —负责与其他有关文学方面沟通合作。宣传部—负责加强本社的宣传力度,负责本社形象宣传。编辑部—认真挑选社员来稿,将优秀稿件送到主编。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社员权利: 一、社员有获得本社服务的优先权、在本社刊物发表作品的优先权,有本社编辑出版作品的优先权;二、社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发言权和表决权。三、社员有对本社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四、社员有对本社其他成员监督的权利。 五、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第十三条 理事会权利 六、有执行建议修改本章程的权利。 七、对社员违纪的现象,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上报人事部批准,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 八、有权利对本社所做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各理事会成员均有监督本社社员的权利。 第十四条 社员义务十、能够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服从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应尽的义务: 十一、积极参见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十二、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十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五条 理事会义务十四、详细回答社员对其所提的质疑:有虚心接受本社会员对理事会所提出的批评和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第六章 社员管理第十五条 社员入社 一、 前提是远山文学网会员,对文学感兴趣,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经本人申请,经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社员。 二、 社员入社需填写文学社员登记表,文学社正式将其入档。第十六条 社员管理 三、文学社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四、 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五、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六、 社员有促进本社团结、发展,维护本社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七、 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本社,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本社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文学社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远山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第二十条 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盗用本社名义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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