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册 文/刘洁成 人们把“看书”说成“读书”,我不很同意。古时文言文字少,故摇头晃脑出声读之以帮助记忆,也许这就是“读书”二字的由来。个人更倾向于把在学堂听课学习才叫读书。所谓“读”,是应该要出声的,所以才有“默读”这个词语。 看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跟过节一样。从小学三年级起,开始对小说着迷,每天捧着《新华字典》帮忙着看一些很厚的小说。我看过很多书,吃饭时要看书,坐马桶主要是看书,顺便才干别的事。看电视时也会准备一本书,以便在广告时间看,半夜常会抱着书睡着了。早期出差途中,在昏暗和颠簸的长途车上几个小时都自始至终看着书。 我只看“好看”的书。通常一本书看到第10页还提不起精神,这本书我就不会再看,因为这是不好看的书。好看的书能立刻让我进入故事里面,不好看的书让我老想晚饭该吃什么。因此我常常让许多中外名著落满尘灰,因为某些名著很不好看。名著是那些文人鼓吹出来的,它只是很有名,或是很有意义,而不是很好看。 任何书我都只看一遍,我以为这样才能公正评价书的好坏,以及令我能腾出时间来看另一些书。一般我只看历史、传记和文学。英国战时首相丘吉尔和美国巴顿将军是我最早期偶像;胡适具备了人所能具备的所有学问、智慧和才华,我坚持认为至今无人能够超越他。 我很仔细地阅读书中每一个字,在看的过程我常会翻回前页再复盘一次,直到弄清楚为止。除看书之外我还会每天浏览时事新闻,我很想知道此时世界正在发生什么。 我买书,但如今半本书都没有。我虽默默无闻,却因买书很不幸地出了名,朋友们都慕名来借书。据说借了书不还还是君子,所以就有百分之五十的书被君子永远借走了,剩下的书再经过几轮百分之五十以后,也一去无踪了。后来我已经有点精神错乱,一听到门铃响,就赶紧将书藏好。倒不是俺小气,重点是我花的钱就必须我先看——是不是这么回事?是这么回事! 遗憾的是看过无数本书,书中内容我基本全都忘了,只模糊记住两本书的书名和大概情节,巧合的是这两本书正好有些共同点。一本是欧文·肖的《富人穷人》:鲁道夫在女教师讲课时偷偷画了她的裸体画,愤怒的女教师把画没收了,并通知鲁道夫的爸爸到学校去,这位烘面包的爸爸站在女教师面前,拿着那张画很仔细地欣赏着,与眼前的女教师认真比对,然后发表了这样的结论:这张画确实不错,我还不知道儿子有这样的天才,可是女士您应该高兴才对,我儿子也太抬举您了,这张画似乎比您本人要好看许多——那位女教师差点崩溃。 另一本是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宫中因为丢了皇帝的大印,大伙找得天翻地覆,后来发现是这位假冒王子的贫儿惹的祸:他把这宝贝玉玺拿来当作锤子,敲栗子吃。 由此可见,我还是比较爱看有钱人和没钱人在一起的故事,以及有点幽默的东西。 虽然看书,但写不来高深和有文采的文字。主要原因是我天生没有才华,次要原因是我的生活经历还不够死去活来,写不出催人泪下的旷世奇篇;也不够快乐幸福,写不出令人捧腹的喜剧。再有,对历史和政治也必须琢磨清楚,否则,千辛万苦完成了大作以后,你这人不是被打成不学无术,就是你这书被打入冷宫。但我闲着还是会写几篇文字,我创作的勇气来自于对自己文字水平的误判。 看书的确是有诸多好处。一是表达能力比较好,虽然有时会出现某些大文学家同样会犯的所谓语法的错误,但至少说话会有点逻辑思维,也不会太跑题。二是看书的人多少有一点修养和文明,通常头脑会保持清醒和冷静,不至于太粗鲁以及无事生非。三是看书使我喜欢音乐,音乐是好东西,跟书一样有令人静下心来下来的共通之处,一样都会令人萌生悲伤和快乐的感动。四是看书没有寂寞,一人独处会冷落,有时容易沮丧甚至坐立不安以至满屋子乱窜,看书会让人坐下来闭嘴。 最重要的是,看书能让人自然而然就会写作,而不需要学习如何写文章,突然就会写了。就好比一首歌听了很多遍以后你就会唱了。 任何时候都无法拒绝纸质的书香,电子书籍亦不能,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万一没有纸质书籍看了,不知我们会变成怎样。我相信一旦纸书灭迹,先进的电子书籍将使社会文明进入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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