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价值观,对我自己而言,总觉得挑战新奇是最适合我的那一套,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感到自己是在活着。当然,这句话说白一点,就是没事就喜欢找刺激,找点罪来受。这样一说,大家就很明白了。 昨天,我又去找罪受了。以前在美团上搜索书店时,看到一个24小时营业的书店,名字叫“归来书店”,仔细看了一下详情和评价,感觉还挺新颖的,于是便留了个神,一直想着有机会去书店里通宵读书。这样一拖就拖到了现在,我心想着我要是再不去的话,等这陪护一结束,我就再也没机会了,所以,虽然昨晚下雨,我还是去了那家归来书店。 虽然喜欢读书,但我从没有过通宵读书。深夜虽好,四周宁静,窗外漆黑,身旁温暖的灯照亮书籍,这是读书的大好时光,但由于人的生理作息习惯以及第二日必要的工作扰身,很少有人能够读一夜的书。所以,这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个挑战。 夜里差不多10点钟到了归来书店,或许是因为下雨的缘故,书店里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等我找了个蒲团靠着坐下,拿出冯唐的《无畏惧》读到12点时,整个店里就只剩下我和看店的人了,本想着和看店的人在深夜里聊一聊,但想着此行是纯粹是为了读书,其次又不知道聊啥,也就罢了吧。于是,便一直在书店最里边的角落读书,整个晚上先是读完了《无畏惧》,又接着把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往后读了一些,整个晚上居然就这样熬过去了。中间不小心睡着一次,睡着20分钟后被冻醒,然后洗把脸去柜台买杯咖啡提提神。但要是在宿舍在家看书,不小心睡着后,肯定会一觉到天亮。这便说明看书还是得恰当地逼一逼自己,不能太舒服、太暖和,要不然很容易睡着,所以,深夜读书最好坐着读,躺着读最容易睡着了。 不少作家都说过我们可以用文字打败时光的流逝,在读书和写作中怀念人生的美好。冯唐四十多岁时,算是差不多读了三十多年的书,我现在二十五岁岁,读了差不多六年的书,想想我这几年确实感到人生充实了不少,人也成熟了许多。但我明显感到生活的速度明显大于记录和怀念的速度,而文字并没有打败时间,它只不过留住了生命的感受,但它也是怎么记都记不完的。而且对于怀念生命来说,文字并不比照片高级多少,而我们看很多人不管到哪都拍照,明明知道这是件很蠢的事,手机存了一堆照片,拍很多照片除了当天看一下发个朋友圈,以后估计就再也不会碰了,因为现在拍照太方便,我们记录的照片再也不会像儿时那样每隔一段时间便把那些老照片拿出来看一看了。可想而知,现在的生活节奏是有多快了,文字再怎么恰当,照片再怎么美,都没有打败了时间。如何打败时间呢?从我的观点来说,便是如开头所说,找些刺激的事做,不能让时间肆无忌惮地消失,我们得留下一些时间的疤痕和印记。 但不管怎么说,我至少成功了一次,我狠狠地记得了这一次,因为它至少说明了我是个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并愿意为它付出时间。 ---遮丑(2019.5.8) 责任编辑 陈林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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